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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代制定法规 18年来始终原地踏步
制造业海外派遣劳动力“非法”问题
随着对涉嫌非法劳动力派遣的华城市阿里赛尔工厂调查的进行,韩国各界对现行派遣法的观点逐渐呈现两极分化的趋势。
企业界人士批评称,将制造业劳动力派遣规定为非法行为的现行法律不能充分反映现在业界的情况,但劳动者们则纷纷担忧“派遣形式的雇佣不稳定”。
据2号《中部日报》的采访,根据派遣法第5条之规定,阿里赛尔等制造业的生产业务中“直接参与生产”的生产线工作人员不属于允许使用外派劳动力的岗位。
韩国派遣法制定于1990年代末,作为接受IMF救济性金融支援的条件,为促进市场灵活化而制定。
派遣,顾名思义就是外包性生产企业暂时借用劳动合同中记载的人力企业中的劳动者的雇佣形态,在不允许使用派遣劳动力的制造业等行业中,如果不是工程整体外包,而是由外包企业越过人力企业向劳动者下达业务指示,则属于“非法派遣”。
如果作为派遣员工工作2年以上,业务外包企业应将该劳动力转换为正式员工或无限期长期合同工。
在派遣法制定时,法律界讨论了是否应该将制造业纳入允许劳务派遣的行业中,当时劳动界表示反对,因此初期派遣法只允许26个行业以劳务派遣形式雇佣劳动力。
此后,在2007年,法规将允许劳务派遣的行业增加到了32个,但制造业仍未包含在内。2007年修正后该法规一直沿用至今。这也是雇佣大量外国临时工但不具备劳动合约的阿里赛尔被怀疑是非法派遣雇佣企业的原因。
企业界:劳动市场僵化问题加剧 要求允许直接外包工程业务
企业界的立场是希望持续扩大允许劳务派遣的行业范围。劳务派遣行业受限会导致劳动市场僵化,难以带动能够提高企业竞争力的生产和投资。
韩国经营者总协会(经协)从去年10月开始到今年2月为止,以26家职员数超1000名的制造业企业为对象进行了调查,结果显示,21家公司(80.8%)回答称“希望能够将劳动力以派遣形式输送至生产性工程业务中”。
韩国经营者总协会5月通过话题报告书提出主张:“产业环境已发生巨变,企业人力外部化目前属于必需的经营手段,但是劳务派遣制度制约着这一点”,“需要改善派遣制度,扩大允许劳务派遣的行业范围”。
主要OECD国家已经全面开放了劳务派遣许可范围。美国没有制约劳务派遣的法律法规,英国和德国对劳务派遣对象也没有特别的限制规定,日本也从2003年开始允许制造业以劳务派遣形式雇佣劳动力。
阿里赛尔火灾惨案发生后,韩国雇佣劳动部部长李正植也在国会环境劳动委员会全体会议上表示:“派遣制度应该现实地按照国际标准运作。”分析指出,这一主张与业界“放宽派遣行业限制”的呼吁一致。
劳动者界:“易遭到解雇的非正规岗位增加” 宪法裁判所也对扩大间接雇佣范围表示担忧
劳动者界担心雇佣形态不稳定。因为,由于季节性需求变动,需要增加产量的时期制造业会以派遣形式大量扩充劳动力,而这些劳动力也容易在量产季节过去后遭到解雇。
民主劳动总协会京畿支部劳动安全局长韩昌洙表示:“如果包括制造业在内的核心产业均允许使用派遣性劳动力,那么非正式员工将可能面临大幅增加的可能。”
宪法裁判所也在2017年派遣法第5条等违宪审查决定文中做出判断:“很难断定目前韩国是否已充分具备防止因派遣性劳动力适用范围扩大而产生的副作用的能力”,“如果允许将派遣性劳动力的适用范围扩展到制造业,生产业务中间接雇佣的情况会逐渐扩大,许多劳动者可能需要面临被派遣到恶劣的生产条件中或需面临随时遭到解雇的不安”。
专家分析指出,很难立即修改有关法律将派遣性劳动力的适用范围扩大化。同时专家还强调,需要加强接受业务外包的企业和派遣劳动力的企业在生产事故中的责任意识。
MAJUNG律师事务所的劳动法专业律师郑珉竣表示:“现行派遣法限制可使用派遣性劳动力的行业的情况下,外国籍非法就业人员进入国内人手不足的制造业企业进行短期就业的倾向越来越明显”,“如果修改派遣法,除制造业以外其他劳动力短缺的行业也可能要求允许使用派遣性劳动力”。
郑律师还表示:“发生生产事故时,接受业务外包的企业和派遣劳动力的企业相互推卸责任也是需要解决的问题”,“虽然派遣法已有规定要求有关企业共同承担责任,但实践中不遵守这一规定的情况仍然存在,急需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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