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법률칼럼Legal Insight外国人2026. 08. 03

【law firm in korea】外国人在韩国涉及暴力案件,警方调查结束后会发生什么?刑事程序与居留应对路线图

“警察已经做完笔录了,接下来是不是只要等结果?” “对方也动手了,为什么只有我被调查?” “如果只是罚款结案,还会影响签证吗?” 外国人在韩国因殴打、推搡、打架或多人冲突接受警方调查后,最容易犯的错误,是把案件理解为一次已经结束的口角事件。

外国人在韩国因暴力案件接受警方调查并准备出入境审查

“警察已经做完笔录了,接下来是不是只要等结果?”

“对方也动手了,为什么只有我被调查?”

“如果只是罚款结案,还会影响签证吗?”

外国人在韩国因殴打、推搡、打架或多人冲突接受警方调查后,最容易犯的错误,是把案件理解为一次已经结束的口角事件。

事实上,警方调查只是程序的开始。

案件之后可能经历证据补充、检察机关审查、法院程序以及被害人和解。

对于外国人而言,刑事程序结束后,还可能出现签证延期、居留资格审查、出境命令或强制退去等出入境问题。

因此,外国人暴力案件的应对不能只围绕“是否打了对方”展开,而应依次确认:

CHECK POINT
外国人暴力案件应依次确认的事项

行为会被认定为普通暴行、伤害还是特殊暴行?

现有证据是否支持正当防卫或双方冲突的主张?

刑事处理结果将如何影响韩国居留资格?

下面按照“警方调查后可能发生的程序”以及“每个阶段应当准备什么”的顺序进行说明。

第一阶段|警方调查结束后,案件会立即结案吗?

不一定。

第一次接受警方调查后,警方仍可能继续进行以下工作:

  • 调取监控录像;
  • 确认现场目击者;
  • 核对双方通话及短信记录;
  • 要求提交医院诊断书;
  • 对双方或其他涉案人员进行追加调查;
  • 确认是否存在危险物品或多人共同实施行为;
  • 审查是否属于正当防卫、相互暴力或单方面加害。

因此,完成一次笔录并不意味着事实关系已经最终确定。

如果双方陈述明显不同,警方通常会通过客观证据判断哪一方的陈述更可信。

特别是在监控录像不完整、事件发生于酒席或深夜、双方均有身体接触的案件中,初期陈述的一致性与证据保存非常重要。

第二阶段|普通暴行、伤害与特殊暴行,为什么必须尽早区分?

外国人暴力案件最终适用何种罪名,会直接影响刑事风险与后续出入境审查。

PROCESS
普通暴行、伤害与特殊暴行的区分

1. 普通暴行

普通暴行通常是指对他人身体实施有形力,但没有达到法律意义上的伤害结果。

例如:

  • 推搡;
  • 拉扯衣服;
  • 轻微击打;
  • 没有造成明确伤情的身体冲突。

但是否属于“轻微接触”,不能仅由当事人主观判断。

即使行为人认为只是推了一下,如果对方倒地受伤并提交诊断书,案件也可能向伤害案件发展。

2. 伤害案件

如果暴力行为造成身体机能受损或需要治疗的伤情,案件可能被认定为伤害。

韩国《刑法》第257条规定了伤害罪的刑事责任,因此,是否存在伤情以及伤情与行为之间是否具有因果关系,是调查的重要争点。

调查机关通常会确认:

  • 诊断书所载受伤部位;
  • 预计治疗期间;
  • 伤情是否与事件时间相符;
  • 是否存在原有疾病;
  • 监控画面中的击打方式;
  • 当事人是否使用持续或集中暴力。

因此,不能只看对方是否提交诊断书,还应核对诊断内容与实际行为是否一致。

3. 特殊暴行或特殊伤害

案件中如果出现酒瓶、椅子、金属物品等可能被认定为危险物品的工具,或者多人共同实施暴力,罪名与处理方向可能明显加重。

韩国法院在判断“危险物品”及其携带、使用关系时,会综合考虑物品性质、使用方法、案件动机和现场情况,

而不只是看该物品日常是否属于武器。

因此,以下情形需要特别谨慎:

  • 举起或挥舞酒瓶;
  • 用椅子、手机或其他物品击打;
  • 多人包围并共同动手;
  • 即使没有实际打中,也以危险物品威胁或攻击;
  • 发生伤害结果。

案件一旦向特殊暴行或特殊伤害方向发展,不能再按普通争吵案件准备。

第三阶段|警方会作出送检还是不送检决定

调查结束后,警方会根据证据和事实关系决定是否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

大致可能出现:

情形一:认为犯罪嫌疑成立

案件会被移送检察机关,由检察官进一步审查。

检察官可能:

  • 维持现有罪名;
  • 要求警方补充调查;
  • 调整罪名;
  • 作出起诉或不起诉等决定。

情形二:认为证据不足或不构成犯罪

警方可能作出不送检决定。

但如果被害人或符合资格的相关人员不服不送检决定,仍可能依法提出异议,案件记录随后进入检察机关审查。

韩国现行刑事程序中,对不送检决定存在法定的异议和再审查机制。

因此,即使收到不送检结果,也不能在尚未确认对方是否提出异议前,立即认为案件已经完全结束。

第四阶段|“双方都动手”一定会被认定为相互暴力吗?

不一定。

很多当事人会说:

“对方先打我,所以这是双方打架。”

但刑事判断不会仅因双方均有身体接触,就自动认定责任相同。

警方通常会区分:

  • 谁先开始实施暴力;
  • 最初攻击结束后,另一方是否继续追打;
  • 防御行为是否超过必要程度;
  • 双方使用暴力的程度是否明显不同;
  • 是否存在逃离现场的可能;
  • 行为是为了防御,还是为了报复。

例如,对方先推搡并不当然意味着之后的所有反击都属于正当防卫。

反过来,如果当事人只是挡住攻击、推开对方或为脱离危险而采取必要行为,则应通过监控、证人和伤情资料具体说明。

正当防卫不是一句“对方先动手”就能成立的主张,而需要完整的事实与证据结构。

第五阶段|警方调查后,和解究竟有多重要?

和解并不意味着所有暴力案件都会自动结束,但在案件处理中通常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案件性质,可以争取准备:

  • 医疗费及实际损失赔偿;
  • 双方和解协议;
  • 被害人的处罚不愿书;
  • 道歉及再发防止措施;
  • 赔偿支付证明。

尤其在普通暴行案件中,被害人的处罚意愿可能对案件处理产生较大影响。

但如果属于伤害、特殊暴行或特殊伤害,则不能仅依靠处罚不愿书判断案件一定终结。

此外,外国人案件中的和解还具有另一层意义。

出入境机关日后审查居留资格时,可能会关注当事人是否积极赔偿、是否修复损害以及是否具备真实反省态度。

因此,和解既可能影响刑事处理,也可能成为后续出入境说明材料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六阶段|刑事案件结束后,为什么还要确认出入境程序?

外国人和韩国公民在暴力案件中适用相同的刑事法律,但外国人还需要面对居留管理问题。

刑事机关判断的是:

是否构成犯罪,以及应承担何种刑事责任。

出入境机关则可能另外判断:

该外国人是否仍然适合继续在韩国居留。

因此,即使案件最终属于:

  • 罚款;
  • 缓期起诉;
  • 缓刑;
  • 其他较轻处理;

也不能当然认为签证不会受到任何影响。

韩国的出境命令与强制退去属于不同性质的行政措施;

相关案件会结合犯罪记录、居留基础、家庭关系及再犯风险等情况进行个别判断。

官方案例也显示,出境命令与强制退去的适用并非只由单一罚金数额决定。

第七阶段|出入境机关可能重点确认哪些事项?

外国人因暴力案件进入出入境审查后,通常需要围绕以下方面准备说明。

1. 案件性质

  • 是单纯推搡还是持续殴打;
  • 是否造成实际伤害;
  • 是否使用危险物品;
  • 是否多人共同实施;
  • 是否具有报复或恶意攻击情节。

2. 刑事处理结果

  • 是否不起诉;
  • 是否罚款;
  • 是否缓刑或实刑;
  • 是否完成赔偿及和解;
  • 是否存在其他违法记录。

3. 再犯风险

  • 是否属于初犯;
  • 事件是否具有偶发性;
  • 是否与酒精或持续性冲突有关;
  • 是否已经采取防止再次发生的措施。

4. 在韩生活基础

  • 合法居留期间;
  • 工作及收入;
  • 纳税情况;
  • 韩国配偶或子女;
  • 长期居住和社会关系;
  • 离境对本人及家庭造成的现实影响。

因此,出入境审查不是简单提交一份反省书即可完成。

需要将刑事事实、案件结束后的态度和继续居留必要性连接起来,形成完整说明。

第八阶段|外国人暴力案件中,应保存哪些证据?

警方调查后仍应立即检查并保存以下资料。

现场证据

  • 商店、楼道、道路及车辆监控;
  • 手机拍摄视频;
  • 现场照片;
  • 受损物品;
  • 事发地点结构。

监控资料可能在短时间后被覆盖,因此不宜等待案件结果后再调取。

通讯资料

  • 事发前后聊天记录;
  • 通话记录;
  • 对方威胁或挑衅内容;
  • 事后道歉或承认事实的消息。

人员证据

  • 现场目击者姓名与联系方式;
  • 同行人员陈述;
  • 店员、保安或邻居证言。

医疗资料

如果本人也受伤,应及时就医并保存:

  • 诊断书;
  • 伤情照片;
  • 治疗明细;
  • 医疗费收据。

只强调对方有责任,却没有保存自己的伤情资料,可能使相互冲突或防御行为的主张缺乏客观依据。

第九阶段|案件初期最容易犯的五个错误

错误一:只说“我没有打人”

如果监控中已经存在身体接触,无条件否认可能损害陈述可信度。

更重要的是准确区分:

  • 接触方式;
  • 行为目的;
  • 次数;
  • 是否属于防御;
  • 是否造成伤害。

错误二:直接与被害人争吵

调查开始后,继续通过电话、短信或SNS施压,可能产生新的争议。

如需和解,最好通过稳定、可记录的方式进行,避免情绪化表达被解释为威胁或二次加害。


错误三:删除聊天或视频

删除资料可能使有利证据一起消失,也可能引发销毁证据的怀疑。

手机资料应完整保存,再判断哪些内容需要提交。


错误四:只准备反省书,不整理事实

如果案件存在正当防卫、双方冲突或伤情因果关系争议,仅提交反省书可能被理解为承认全部指控。

应先确定案件立场,再决定反省、否认或部分承认的范围。


错误五:等刑事案件结束后才考虑签证

刑事笔录、罪名和最终处分都会成为出入境审查的重要基础。

因此,外国人暴力案件应从警察调查阶段开始,同时考虑未来的居留影响。

第十阶段|不同案件,应对方向也应不同

A类型:完全否认或正当防卫争议

重点应放在:

  • 监控录像;
  • 目击者;
  • 双方伤情;
  • 谁先攻击;
  • 防御行为是否必要;
  • 陈述一致性。

B类型:承认部分身体接触,但伤害结果有争议

重点应放在:

  • 实际击打程度;
  • 伤情与行为的因果关系;
  • 诊断书内容;
  • 既往疾病;
  • 赔偿与和解。

C类型:事实基本承认,需要争取减轻处理

重点应放在:

  • 初犯;
  • 偶发性;
  • 积极赔偿;
  • 被害人谅解;
  • 反省及再发防止;
  • 在韩生活基础。

D类型:危险物品或多人参与案件

应尽快确认:

  • 物品是否被实际用于攻击;
  • 是否被认定为危险物品;
  • 多人之间是否存在共同意思;
  • 每个人的具体行为;
  • 是否造成伤害;
  • 是否需要同时准备特殊暴行或特殊伤害应对。
CHECK POINT
外国人暴力案件警方调查后的应对清单

收到警方调查通知或完成第一次调查后,建议依次确认:

✅ 当前被调查的罪名是什么?

✅ 对方是否提交诊断书?

✅ 是否存在可调取的监控录像?

✅ 本人是否也有伤情?

✅ 是否有目击者?

✅ 是否主张正当防卫或相互冲突?

✅ 是否需要与被害人协商和解?

✅ 案件是否可能被移送检察机关?

✅ 当前签证何时到期?

✅ 刑事结果是否可能引发出入境审查?

案件事实与出入境情况应分别整理,但应在同一应对方案中同步考虑。

FAQ|外国人暴力案件常见问题

Q1. 外国人在韩国第一次打架,一定会被遣返吗?

不一定。是否影响居留资格,需要结合罪名、伤情、处罚结果、前科、和解及在韩生活基础进行个别判断。

Q2. 双方都动手,是否都会被处罚?

不一定。警方会分别判断每个人实施了什么行为,以及是否属于正当防卫或超过必要限度的反击。

Q3. 对方提交诊断书,就一定构成伤害罪吗?

不能仅凭诊断书自动确定。仍需判断伤情是否真实存在、是否由涉案行为造成,以及诊断内容是否与客观证据相符。

Q4. 与被害人和解后,案件一定会结束吗?

不一定。和解的效果取决于罪名和案件性质。但和解通常可能对刑事处理及后续出入境审查产生有利影响。

Q5. 罚款结案后,还会影响签证延期吗?

可能。刑事程序与出入境程序不同,出入境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性质和个人居留情况另行判断。

Q6. 收到出入境通知后应先做什么?

应先确认文件名称、到场日期、当前签证状态、刑事处理结果以及需要提交的材料,不宜仅凭口头通知自行判断。

结语|外国人暴力案件的处理,不能止于警方笔录

外国人在韩国涉及暴力案件后,警方调查只是整个程序的一部分。

之后还可能出现:

证据补充 → 检察机关审查 → 法院程序 → 和解与赔偿 → 出入境违法行为审查 → 居留资格判断

因此,真正重要的不是调查时简单回答“打了”或“没打”,而是准确整理案件结构。

需要同时确认:

  • 行为属于普通暴行、伤害还是特殊暴行;
  • 是否存在正当防卫或双方冲突;
  • 客观证据是否支持本人陈述;
  • 是否需要赔偿及和解;
  • 刑事处理结果会如何影响签证与居留资格。

对外国人而言,暴力案件的最终结果不仅体现在罚款或判决中,也可能体现在能否继续留在韩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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